产品性能:
本品为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。在昆虫体内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,使之麻痹后迅速死亡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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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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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剂用药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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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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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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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飞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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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-300克/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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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20克/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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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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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本品应于水稻苗床、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时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、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注意事项:
1、 本品在水稻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 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3、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 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、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6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、 该药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中毒急救:
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后,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就医。误服中毒,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催吐。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:
1、 本品在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
2、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,并加锁。
3、 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、防潮、防晒,避免雨淋。搬运时轻拿轻放。
生产日期(及批号):见封口 有效期:2年 |